天花板拒搭女人車在美行不通 沙親王賠435萬
(中央社明尼阿波利斯30日綜合外電報導)沙烏地阿拉伯1位親王2010年來美國就診時,雇用40名司機負責接送;但3名女司機控告親王拒坐她們的車,涉及性別歧視且傷害工作權,28日在美獲賠約新台幣432萬元。
美聯社報導,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艾瑞克森(Joan Ericksen)28日判決,庫柏(Gretchen Cooper)、艾勞德(Barbara Herold)、布泰爾(LisaBoutelle)3人可各獲13萬美元(約合新台幣432萬元)賠償。
3人2012年在明尼蘇達州提出性別歧視告訴,去年11月艾瑞克森判她們勝訴。
「明星論壇報」(Star Tribune)今天報導,3人先前已根據明尼蘇達人權法(Minnesota Human RightsAct),各獲10萬美元的精神賠償。3人原本分別索賠1萬5000美元的工資損失,艾瑞克森加倍到3萬美元,但以被告行為雖違法,3人提告時卻未提出被告行為「有惡意、或蓄意不尊重他人」為由,未判處懲罰性賠償金。
英國「週日快報」(Sunday Express)報導,2010年10月阿濟茲親王(Prince Abdul-Rahman binAbdul-Aziz)帶著家眷和朋友前來明尼蘇達州羅徹斯特(Rochester)的梅約醫院(Mayo Clinic)治療,期間向3家禮車公司雇用40名司機接送。根據訴狀,親王要求禮車要由男性駕駛。
在沙烏地阿拉伯,女性不得開車。
其中兩家公司後來和女司機和解,但仍有1間公司的女司機堅持提告。(譯者:中央社鄭詩韻)1050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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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拒搭女人車在美行不通-沙親王賠435萬-07045892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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